水系滅火劑——撲滅帶電火災(zāi)的注意事項
由水、滲透劑、阻燃劑以及其他添加劑組成,一般以液滴或以液滴和泡沫混合的形式滅火的液體滅火劑。
通過在水中添加滲透劑以及其他添加劑以改變水的化學性能、汽化潛熱、粘度、潤濕力和附著力從而提高水的滅火效果。
在滅火過程中,水系滅火劑在燃燒物表面流散的同時析出液體冷卻其表面,在燃燒物表面上形成一層水膜與泡沫層共同封閉燃燒物表面,隔絕空氣,形成隔熱屏障,吸收熱量后的液體汽化并,稀釋燃燒物表面上空氣的含氧量,對燃燒物體產(chǎn)生窒息作用,阻止了燃燒的繼續(xù);同時, 水系滅火劑與燃燒物質(zhì)發(fā)生化學反應(yīng),形成聚合物質(zhì),有效地抑制或降低燃燒自由基的產(chǎn)生,破壞燃燒鏈,阻止燃燒。
可迅速撲滅普通的固體材料火(A類)、可燃液體火(B類)、氣體和蒸氣火(C類)、1000V以下帶電物質(zhì)火(E類),滅火速度快、抗復(fù)燃性強,滅火時具有消除濃煙和迅速降溫功能,阻燃隔熱達3000℃以上。
水系滅火劑的注意事項:
1、帶電滅火時與帶電物體噴射距離應(yīng)大于1米。
2、滅火后須停電清理現(xiàn)場。未停電時身體任何部位不得接觸滅火劑泡沫液。
3、不得在超過1000V的供電線路中使用。